根据《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》规定:“充气气球、非折叠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、铁锯、铁棒、运货平板车等,长宽高之和超过一点八米或者重量超过三十公斤的物品。”禁止携带进站乘车。【详情】
不能,根据《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禁止携带活禽畜以及犬、猫等动物(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)。《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1.禁止携带活禽畜以及犬、猫等动物(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)及易污损轨道交通设施、有严重异味以及影响乘车环境的物品。2.如猫、狗、仓鼠等小宠物误入轨行区会严重威胁行车安全,因此是不能带入地铁站的。【详情】